《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的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的反馈
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12日
意见征集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